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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三个强化”提升公务员诚信行政水平

来源:陕西党建网 发布时间:2025-08-08 09:20 作者:贾玉龙 王静静

近年来,陇县以增强公务员诚信意识为重点,紧盯教育引导、立体监督、刚性运用三大节点,推进公务员“自身守信”向“公正用信”转变,持续提升公务员队伍诚信履职意识和诚信行政水平。

强化教育引导筑牢诚信行政之基。坚持把诚信教育作为公务员年度培训必修内容,把诚信建设融入平时的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创新“理论课+研讨课+实践课”三维一体模式,累计开展专题学习36次,邀请省市专家和党校讲师专题授课,举办诚信教育培训4期,参加培训1300余人次。组织公务员聚焦反面典型案例开展研讨交流,定期赴市县廉政教育基地开展沉浸式教学,以“诚信公务员”为主题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公务员在工作生活中增强诚信意识,树立诚信理念,切实营造全民知信、守信、用信的浓厚氛围。

强化立体监督激发诚信行政之力。“一人一册”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建立季度体检、守信奖励、失信“黑名单”等制度,由组织部、纪委监委、公检法、金融机构等部门牵头,采取大数据筛查、专项督查、社会监督等方式,核实公务员个人重大事项、年度考核结果、违纪违规、行政处罚、失信违约等信息,及时向所在单位反馈并记入诚信档案。健全信用权益保护机制,鼓励公务员采取有效措施对失信记录进行修复,给其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机会,更好优化公务员诚信体系建设。目前,全县公务员诚信档案建档率、动态更新率、信息准确率均已实现三个100%。

强化刚性运用厚积诚信行政之势。严格落实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将日常诚信现实表现作为公务员个人评优、职级晋升、职务调整、交流挂职的重要参考和依据,对存在严重失信记录的公务员暂缓使用、取消评优资格,对严守诚信、对党忠诚老实的公务员适时给予相应奖励。同时,按要求对拟录用、拟调任公务员人选进行社会信用记录征询,将银行还款、民间借贷还款状况等纳入征询范围,凡是被依法列入失信惩戒对象人员和失信人员名单的,一律不予办理审批,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以严肃组织纪律,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有效从源头上提升公务员队伍诚信素质水平。

供稿:陇县县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林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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