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党建引领城市居民小区治理水平,充分发挥小区党支部在小区治理中的战斗堡垒和核心引领作用,大荔县按照“四个坚持”明方向、“四化建设”优服务的工作思路,全面加强城市居民小区党建工作。
“四个坚持”明方向
坚持政治引领。坚持以提升小区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小区党支部政治功能为核心,以充分发挥小区党支部在小区治理和服务中的核心引领作用为重点,协调推进小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组织在小区治理中的深度融合,确保小区治理始终保持正确方向,为推进小区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坚持共建共治。建立“县委统筹、部门联动、街道主管、社区主抓、各方参与”的共建共管、共治共享小区治理模式,组织动员全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驻荔和双管单位,以及各类社会组织和非公企业等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居民群众在小区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构建协调有力、管理有序、治理有效的小区治理新格局。
坚持改革创新。紧盯小区治理中的突出短板、共性问题和痼疾顽症,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小区治理工作,提升居民守法意识和文明素养,建立“县委、街道、社区”三级共抓,“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的长效治理机制。
坚持人民至上。小区党建工作始终以小区居民需求为导向,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和造福居民作为小区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打通服务居民的神经末梢,帮助解决居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现小事不出小区,大事不出社区,使居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四化建设”优服务
支部建设标准化。一是科学分类设支部。依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建的临时党支部,按照“转化过渡一批、调整优化一批、补充完善一批、新建改建一批”四个一批原则,采取网格摸排、入户走访等形式,在全面摸清小区居住党员和在职、离退休非党员干部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把支部建在小区,实现小区党支部全覆盖。对有3名及以上非在职党员的小区,单独成立“建制型”党支部;对非在职党员不足3名或没有非在职党员的小区,实施“党员回家”工程,建立“功能型”党支部。二是选优配强建班子。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注重把小区党员中有公心、能力强、威望高、热心为群众服务的居民党员选拔为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坚持在职党员与非在职党员保持合理结构,优先从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成员等党员中产生。三是明晰职责严管理。依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结合小区实际,明确了小区党支部工作职责。同时,组建好小区党员志愿服务队和居民协管小分队“两支队伍”,经常性开展服务活动,参与小区治理。
共驻共建常态化。一是强化“吹哨报到”。聚焦小区居民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响应“街社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协调解决小区治理难题。采取向社会组织、非公经济组织等民办机构购买服务的方式,丰富小区服务供给,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二是实行互联共建。实行部门单位党支部与居民小区党支部常态化互联共建机制。组织党员、干部到小区开展志愿服务、政策宣传、矛盾化解等工作,通过建立问题清单、资源清单和需求清单,精准实施服务项目,培育“家门口的好党员、好干部”。三是加强考核评议。将部门单位党组织参与小区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对在职党员、干部参与小区活动、服务小区居民情况实行季度反馈机制,由所在单位进行督促教育,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参与小区治理的主人翁意识,激发小区治理的内生动力。
一核多元制度化。一是建立指导业委换届制度。小区党支部在街道和社区的指导与安排下,主导做好业委会的筹备(换届)工作。对居民业主投诉比较多、意见比较大的业委会或物业管理组织,引导业主经法定程序进行改选或选聘。二是实施双向交叉任职制度。实施小区党支部与小区业委会双向培养、交叉进入制度。明确小区党支部书记担任小区网格长,推行小区党支部书记与业委会主任“一肩挑”,鼓励小区党员参选业委会成员,担任楼栋长、网格员、业主代表,加强物业管理、业委会成员的教育培养,推动党建引领小区治理再上新台阶。三是推行三方议事协商制度。推行“党支部+业委会+物业”的共管模式,定期召开“三方联席会”,商议小区建设重大问题,协调解决各类矛盾,逐步形成以小区党支部为核心,党支部、业委会、物业管理组织三方联动,小区党员和居民业主共同参与的一核多元小区治理结构。
基本保障规范化。一是加强阵地建设。按照有场所、有标牌、有桌椅、有制度、有党旗、有誓词的“六有”标准,通过共用一批、租赁一批等方式,建设“党群之家”,实现小区党支部阵地全覆盖。二是推行智慧服务。聚合民政、公安、司法、城管、人社等各方力量,推广“智慧东城”服务模式,最大程度做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通过组建小区学习工作群,及时收集社情民意,实现线上“接单”,线下解决,开启“智慧服务”新体验。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将小区党建工作经费、活动场所租赁费、支部书记及委员工作补贴纳入县财政预算,同时,从县管党费中下拨党建经费用于支持小区党建工作,切实强化小区党支部运转经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