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洛南以优化小区党组织建设为目标,在各居民小区建立党组织,着力发挥党员作用,解决小区治理和服务体系不健全的难题。
明确主体责任。印发《洛南县城镇居民小区党建工作实施意见》,在摸清小区党员信息的基础上,落实能建尽建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村(社区)、物业管理和建设单位的小区的责任。有物业管理和建设单位的小区,由村(社区)党组织负责,由物业管理和建设单位配合建立党组织;“三无”小区,由村(社区)党组织负责建立党小组。
明确组建方式。根据小区党员人数建立党组织,党员人数3-50人可建立小区党支部,党员人数在50-100人可建立党总支,党员人数在100人以上可建立党委。目前,全县已有1个街办的2个大型小区开展试点工作。
明确管理权限。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各居民小区党组织设置由所在镇(街道)党(工)委审批,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居民小区建立的党组织,原则上由所在地的村(社区)党组织管理,小区成立的党委由镇(街道)党(工)委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