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基层党建 / 城市党建 / 正文

商南:推行“五个四”加强移民(居民)小区党组织建设

来源:陕西党建网 发布时间:2020-04-16 15:36 作者:江学树 杨晓

商南县探索推行“五个四”全面加强移民(居民)小区党组织建设,推动移民(居民)小区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构建移民(居民)小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小区治理和服务体系,破解小区治理重点难点问题,打通基层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最后100米”。

采取“四种方式”抓覆盖。单独建,原则上对小区居住户数超过1000户、无职党员10人以上、有活动场所建设条件的,从所在村(社区)剥离出来,单独组建社区“两委”班子。联合建,原则上对同一区域距离相近的多个小区、1000户以下的、固定党员3人以上的,联合组建小区党支部。融合建,原则上对有规范的物业、无职党员3人以上,依托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通过红色纽带融合建立小区党支部,实行支部班子与物业管理层、业主委员会交叉任职。挂靠建,对1500人以下、没有实行封闭管理、无物业的小区,挂靠所在村(社区)管理建立党小组,党小组长由社区党支部委员兼任。

配齐“四类人员”强队伍。配强党组织书记,严格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单独建的社区支部书记从物业公司管理负责人、业主委员会中选派;联合建和融合建的小区党支部书记,由社区支部副书记或专职委员、是党员的物业公司经理、党员业主委员会主任担任。配强“两委”班子成员,对单独建的,实行“两委”成员县级联审,推行“两委”主要负责人“一肩挑”,配齐配强“两委”干部,随村(社区)同步换届;联合建和融合建的小区党支部,原则上配备支部书记1名、副书记1名。配强专职工作人员,由县民政局负责,优先为单独建的调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充实工作力量。配强“一员五长”,由所在镇办为新组建的社区(小区)党支部和挂靠建的党小组分别选派1名党建指导员,指导各小区配齐网格长、居民小组长、楼栋长、党小组长、中心户长等“五长”人员。

建立“四项制度”保运行。建立社区(小区)党组织领导制度,联合建和融合建的小区党支部隶属所在村(社区)党支部管理,全面推行移民(居民)小区党组织领导下的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议事协商机制。建立在职党员“双向管理服务”制度,实行在职党员到社区(小区)报到服务登记备案、积分管理,每名在职党员每年至少为社区(小区)办一件实事或联系帮扶一户困难群众。建立“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全面梳理与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权力事项”,厘清小区党组织和干部的职责权限。建立常态化志愿服务制度,依托社区(小区)固定党员,成立党员志愿服务队,参与中心工作。

推行“支部4+”强功能。推行“支部+产业发展”,由党支部牵头,县农业、人社等相关部门配合指导,成立社区工厂,带动群众灵活就业、增收致富。推行“支部+创业就业”,由镇办负责,县人社局配合,充分发挥党组织联络服务作用,建立劳务合作组织,为小区群众提供岗位信息、技能培训等创业就业服务。推行“支部+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作用,深入开展精神文化扶贫,扎实推进扶志扶智工作。推行“支部+社区治理”,积极推行“党支部+网格化”管理,定期走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收集群众需求,解决实际困难。

落实“四项保障”添动力。落实党组织活动场所,对单独建的社区党支部,采取新建、调配等方式,按照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要求,落实活动场所;对联合建和融合建的小区党支部,调剂闲置房屋,落实基本办公场所。落实社区(小区)干部补贴,单独建的,按照村(社区)标准执行;联合建和融合建的,参照村级组织各类经费及干部补贴标准,落实支部书记、副书记补贴。落实党建工作经费,按时足额兑现新组建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和党员活动经费。落实远教设备,利用县管党费,为单独建的社区配备电视机、“红喇叭”等远教设备。

(供稿:商南县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魏捷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