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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功县武功镇:采取“三法排查四法调解” 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陕西党建网 发布时间:2023-03-01 10:41 作者:李强军

近年来,武功县武功镇践行“枫桥经验”,以“党建引领、法融网格、德润武功、共建共享”为抓手,把信访维稳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三法排查四法调解”的工作模式,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矛盾纠纷排查方面信息赶“早”。始终保持信息渠道完全畅通,充分发挥各村综治网格员常在基层的优势,定期开展大走访、大排查活动,做到第一时间掌握辖区内重大矛盾纠纷信息,并突出抓好对重点人员、重点问题、重要节点的排查,第一时间介入调解,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镇上工作人员定期下村督导排查,实地走访,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大矛盾纠纷的发生。

在矛盾纠纷排查方面信息“细”。紧紧围绕基层综治中心建设,拓展群众办事窗口“线上+线下”双重结合,开设网上举报窗口、留言窗口等,密切关注抖音等自媒体,安排专业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平台管理,积极协调对接线下办事窗口及责任人员负责跟进,完善调解调度机制,切实将群众利益摆在眼前。

在矛盾纠纷排查方面信息“实”。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观念,坚持走群众路线,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为群众多办实事、多办好事,始终把群众当作自己的亲人,深入田间地头,及时下村入户,全面了解群众的实际生活和真实想法,以心换心,和群众讲心里事、说实在话,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在矛盾纠纷调解方面“稳”——稳情绪。对待上访群众和邻里矛盾纠纷,双方群众在自己利益诉求方面,往往是情绪化,该镇坚持用一句问候一杯清茶一根纸烟,用耐心引导群众的燥心,让群众在理性中表达自己诉求。

在矛盾纠纷调解方面“公”——说公理。各职能部门在矛盾纠纷调解过程中,坚持情、理、法结合的原则,深入调查事件的真实情况,深挖矛盾纠纷产生的根本原因,不偏听偏信,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按照法律法规及村规民约处理问题,确保调解工作的公信力。

在矛盾纠纷调解方面“导”——导方向。对于有些矛盾纠纷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超出调解范围的,积极联系相关部门查找有关法律法规,给群众指明一个方向,让群众少跑路减怨言,避免矛盾纠纷进一步激化。

在矛盾纠纷调解方面“访”——访成果。对于调解后的矛盾纠纷,建立档案,坚持回访制度,加强平时的联系和沟通,保证调解过后,双方当事人心理舒适和心态平和,有效减少了重复访。

(供稿:武功县武功镇)

责任编辑:林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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