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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新城区:“四个突出” 推动组织工作与巡察工作深度融合

来源:陕西党建网 发布时间:2023-05-05 15:24

近年来,新城区委组织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坚持“巡察工作推进到哪里,组织部门就配合到哪里”,在巡察干部选配、人员抽调、问题整改等方面全力配合,促进组织工作与巡察工作有机融合、双向提升。

突出人事相宜,选优配强增力量。坚持优中选优,配齐配强巡察工作队伍。优化巡察机构“一办三组”设置,调剂新增区委巡察组行政编制。从街道、部门提拔政治素质过硬、工作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担任巡察组组长,通过干部转任、人员招录等方式,不断充实巡察力量。坚持“抽硬人、硬抽人”,优先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等单位抽调政治素质好、专业能力强的干部参与巡察工作,以“老带新”的方式,缩短适应期,尽可能解决巡察人员不稳定、业务素质不高等问题,确保巡察工作质量。

突出多方联动,贯通融合聚合力。建立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定期通报制度,健全组织、纪检、巡察、审计、信访等单位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交反馈机制,动态掌握干部的政治意识、勤政廉洁等方面情况,推动巡察和干部监督信息共享、互通有无。强化联动监督检查,与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组成联合督查组,灵活采取查阅问题整改报告、调阅相关资料核实、实地调研督导印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督促被巡察单位做好当下问题整改,见微知著、举一反三,从根源上堵塞产生问题的漏洞,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细落实、清零见底。

突出多岗历练,干部巡察双提升。注重发挥巡察“熔炉”作用,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中转站”。每轮巡察启动前,举办专题培训班,对巡察工作程序、方法等业务知识进行“全覆盖”培训。全方位、多角度考准考实干部的巡察工作表现,持续跟踪了解干部的工作作风、能力素质、工作成效等,积极推动优秀巡察干部的提拔使用,力争实现干部成长与巡察工作双促进、双提升。

突出协同推进,主动履责提质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落实举措,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效。本届巡察工作启动以来,区委组织部对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将涉及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问题作为日常监督重点内容,逐项审核各单位整改措施是否有力、整改目标是否合理、整改时限是否切合实际。坚持将问题整改情况作为被巡察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被巡察党组织书记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情况纳入党建述职评议,坚决杜绝纸上整改、数字整改、虚假整改等现象,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新成效。

供稿:新城区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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