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永寿县为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坚持“三个年”活动为统揽,紧扣“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定位,围绕“体现共性、突出个性”的原则,重点突出高质量发展创新提升目标任务,实施差异化考核,完善年度考核“双印证”方式,通过调研和广泛征询相关意见和建议,对考核的内容、方式和评价体系进行了深入探索,制定了《永寿县202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细则》,使考核指标更加紧紧围绕县域经济社会同步发展设置,考核方法更加科学严谨,考核结果更加注重运用,有效激发了镇(街道)、部门围绕高质量发展抓工作、创一流的积极性。
推行差异化考核,激发高质量发展活力。按照全县“三大行动”和“三个年”活动任务要求,坚持年度考核考大事、考实事、考硬事,探索实行市考指标与县考指标相结合。在考核指标设置上,充分考虑各镇(街道)、各部门的发展差异,科学设置考核指标。镇(街道)重点考核重点项目、招商引资、脱贫攻坚拓展与乡村振兴(小城镇建设)、畜牧生产、苹果生产、生态旅游、特色产业等方面工作;县级部门重点考核重点项目、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市考指标等方面工作。同时,为着力增强各级干部服务发展、加快发展的责任意识,增设了“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专项指标,从而使各级干部进一步找准工作定位,明确工作重点,形成了“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工作氛围。
优化考核评价机制,凝聚高质量发展合力。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半年考核:主要按照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检查、综合分析等方式进行,单项工作考核成绩按照40%计入年度考核成绩。年度考核将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包括资产总结、实地考核、大会汇报、民主测评、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和综合分析等。社会评价实行年度四方评议制度,确保考核客观公正。同时,季度监控主要采取月分析、季通报、联席会、“三色预警”提醒、函询约谈、现场观摩、台账记录等方式进行,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发挥考核导向作用,激发高质量发展动力。坚持将“考事”与“考人”相结合,把考核结果作为奖优罚劣、激励干部的重要依据,彰显“以实绩论英雄”的鲜明导向,重用改革“闯将”,让优质干部资源向高质量发展一线倾斜。在年度考核中,对获得优秀奖单位通报表彰和颁发奖牌;设立贡献奖,给予一定资金奖励。按照单位考核等次核发个人考核绩效奖金。同时,注重年度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相结合,将考核结果作为组织部门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供稿:永寿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