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镇安县认真贯彻落实“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总要求,通过“双联系、双审核、双备案、双规范”“四个双”举措,大大提升了发展党员的质量。
“双联系”抓好教育培养。各支部建立积极分子信息台账,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为思想教育培养人,通过定期开展交流谈心,掌握思想动态,引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扣好“思想纽扣”;明确一名业务骨干为业务能力培养人,通过“一对一”发挥好“传、帮、带”作用,帮助带动积极分子快速找准定位、熟悉业务、提高本领,筑牢“本领基石”。
“双审核”确保发展质量。通过组织纪委、公安、政法、法院、环保等多个执纪执法部门对发展对象备案人选、拟转正的预备党员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进行联合审查,对发现问题的,及时作出继续培养考察或取消发展对象资格、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定,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防止“带病入党”。
“双备案”压实发展责任。对镇(街道)党(工)委下辖村(社区)党组织中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严格落实农村基层干部近亲属入党专项审查备案制度,经镇(街道)党(工)委同意后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报备情况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召开的支委会上进行说明,研究确定积极分子后,利用党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橱窗等多种形式予以公示,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公示无问题后,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坚决杜绝违规入党。
“双规范”严格发展程序。严格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措施》通知要求,通过编印党员发展程序指导性模板,常态化组织开展发展党员业务培训班,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实行“支部把关、党(工)委预审、县委组织部审核”“三把关”制度,对发展党员每个阶段的时间节点、材料要求进行审核把关,及时发现处理党员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了发展党员档案齐全、程序规范。
供稿:镇安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