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人社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要落实自主评审,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引发人们广泛的关注和热议。
多年来,职称评定中评用“两张皮”现象存在,导致评价与使用有时出现脱节,评出来的人高校用不上,高校想用的人评不上。现如今,将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到高校,是职称评审“去行政化”的具体体现。师德表现作为评聘的首要条件,彰显了职称评聘“以德为先”;提高教学业绩在评聘中的比重,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克服了唯论文、唯“帽子”、唯学历、唯奖项、唯项目等倾向,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以材料论实绩”的评判模式,更加彰显“以实绩论英雄”的鲜明导向。
但是,在不断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的同时,也要尽好监督管理之责。既要由高校自主组织评审、按岗聘任,根据不同学科、不同岗位特点,分类设置评价指标,确定评审标准和办法,让职称评审更加科学;又要坚持“有放有管”“放管结合”,在下放评审权力的同时,制定完善的制度规定,从顶层设计上保障职称评审的质量,监管的力度不能减、标准不能降,人数不能“注水”,避免“一放就死”“一放就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