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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三举措”强化生态环境考核工作

来源:陕西党建网 发布时间:2021-11-25 11:21 作者:张雁 杨龙

近年来,洛南县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提高发展“含绿量”,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差异化赋分权重,充分发挥考核导向作用。

立足部门职责,差异化设置考核指标。在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指标设置中,根据责任部门承担工作任务的轻重,合理调整赋分权重,充分体现差异化。镇办和相关职能单位生态环境保护指标考核权重稳定提升;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责任单位,如县资源局、县水利局等单位在设置“生态环境保护”共性指标同时,在本单位的核心职能指标中设置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业务指标,与其他部门之间形成差异化考核。

开展专项考核,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针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定《洛南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考核办法(试行)》,建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项考核制度。继续保留“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由县生态环境保护局具体制定“一票否决”标准,年终考核期间由商洛市生态环境局洛南县生态环境分局提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票否决”单位名单,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中综合运用。

对接督察检查,倒逼责任部门履职尽责。在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工作中,积极对接各级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督察检查,将督察检查结果通报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尤其是与县委督查办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四色”通报、县信访中心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信访处理结果、县网信办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舆情处理通报情况和县环督办督查通报结果等,作为年度考核加减分项的重要来源,综合应用,确保生态环境领域任何一项受到处分或表彰的事项都成为影响考核结果的因素,形成全面科学的考核评价结果。

 


责任编辑: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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