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公众号8月30日推送了一条新闻:杭州某派出所民警收到一份来自辖区居民的“礼物”——一块印有“决不和稀泥”字样的定制牌匾。事情起因是:胡女士点的外卖被一男子拿走,被发现后,该男子非但不道歉,还辱骂胡女士,无奈之下,胡女士只好报警。出警民警耐心倾听双方陈述,明确提出处理意见,最终矛盾妥善化解,男子向胡女士道了歉。
这件事情虽小,但民警耐心细致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态度令人感动。面对偷拿外卖、辱骂他人等“小恶”,如果有关部门觉得事情不大,“犯不上认真”而“和稀泥”,看似息事宁人,甚至表面上提升了效率,但这种处理方式,把原本能够明确的事实和责任变得模棱两可,不仅模糊了善恶界限,还会导致肇事者有恃无恐,污染和谐向善的社会风气。
一段时间以来,高铁霸座、不文明养犬等“小恶”经常见诸报道。面对这些现象,过去不少人都信奉“多栽花少栽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今天,社会公众对这类现象的容忍度越来越低,普遍希望明辨是非,惩恶扬善,不希望“和稀泥”。作为执法部门,出警执法不仅是调解双方纠纷、厘清双方责任,也是法治实践的生动课堂。在老百姓眼里,一次公正的出警执法往往比一堆空洞的说教更具说服力。
从过往的事件来看,只要“决不和稀泥”式执法进入公众视线,都会赢得群众的肯定。而每一次这样的叫好,也从侧面反映了对“和稀泥”式执法的不满与反感。当然,促进有关部门“决不和稀泥”,还应更好落实群众评价处置结果的机制。譬如,现在很多地方都建立了出警回访制度,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对群众不满意的警情处置及时追寻原因,进一步促进公正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