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寿县委组织部严格落实《公务员法》《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等,细化考核内容、规范考核流程、突出结果运用,坚持把公务员试用期考核作为延伸考察识别干部、考验锻炼干部、规范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为选准用好干部把好“准入关”。
细化考核内容,确保考准考实。县委组织部结合平时考核及定期考核,紧扣“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要求,以政治表现、工作作风、履职能力、廉洁自律、个人总结为基础,及时开展试用期满公务员考核工作。同时将公务员初任培训纳入到考核范围,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之一。
规范考核程序,恪守公平公正。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由个人提出转正申请,所在单位采取本人述职、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结合平时考核,并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客观公正的对试用期满公务员进行评价,严格对标确定考核等次。
突出结果运用,准确任职定级。根据试用期满考核结果,及时进行任职定级。对于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任职手续;对于因病、事假试用期间不在职等暂不符合转正条件的,适当延长试用期;对于考核不合格的,直接取消录用资格。截止目前,该县2019年招录的59名公务员全部顺利通过了试用期满考核,并确定了职务和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