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务员法》,进一步加强公务员日常管理,长安区强化“四个要点”,精心组织、严肃纪律,积极稳妥开展公务员登记工作,对符合条件纳入公务员范围且尚未登记的人员依法依规办理登记,坚持做到政策清、审核严、效率高、档案全,保证登记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维护公务员个人权益。
强化业务学习,准确掌握登记政策。通过加强业务培训学习,深刻领会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准确掌握登记政策要领。一是确定实施《公务员法》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范围和登记对象,区别不同情况,确定予以登记、暂缓登记、不予登记的对象;二是严格按照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国家规定的行政编制限额进行公务员登记;三是坚决杜绝违反公务员登记职务序列、名称等管理规定进行登记现象的发生。
强化工作标准,严格把关登记条件。坚持公务员登记的原则,认真核定报送单位编制使用情况及拟登记人员身份、编制类别、进入渠道等信息,严格标准条件,严肃工作纪律,区分暂缓登记、不予登记和予以登记的情况;严格界定登记对象的范围和条件,认真核对人事档案,严把登记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材料审核、资格审查的“三道关口”,确保人员登记信息准确无误,提高登记信息的真实有效性。
强化服务意识,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定期梳理汇总全区各单位人员情况,准确掌握符合登记条件的人员名单,包括:试用期已满的新录用公务员、通过调任等方式到机关任职的人员、军转人员等,本着“随有随报、相对集中”的原则,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登记;针对相关单位在公务员登记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对登记工作程序和呈报材料做详细说明,全面提升工作效率。
强化档案管理,及时完成登记闭环。一方面,积极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及时通报通过审批的登记人员;另一方面,将公务员登记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在登记完成后,第一时间更新维护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并联合报送单位整理《公务员登记表》等相关资料,分类分级存放归档,确保高效完成登记工作闭环。
(供稿:西安市长安区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