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永寿县以《公务员考核规定》为指南,配套“唱、念、做、打”硬功夫,强化公务员考核工作,着力推进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提质增效。
“唱”响原则标准。加强党对公务员队伍的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树立讲担当、重担当、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严格以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客观公正、精准科学,分级分类、简便易行,奖惩分明、有效管用原则为准绳,着重衡量公务员日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应对重大考验时的表现,全面考准考实公务员的现实表现,确保评选出“想干事、有担当、有作为”的同志作为优秀榜样,“唱”响公务员考核原则标准,带动全县公务员队伍作风建设。
“念”好政策程序。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关于受党纪处分公务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等考核政策依据,及时做好公务员年度考核政策解读。坚持总结述职、民主测评、了解核实、审核评鉴、确定等次的考核程序。采取“考人”与“考事”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与年终相结合、个人年度考核与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方法,对公务员工作实绩进行考量。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监督。考核过程中及时与县纪监委等部门沟通,掌握了公务员廉洁自律及受处分等情况,确保了考核结果客观、公正、精准。
“做”严考核比例。严格按照全县202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确定各单位优秀公务员比例,坚决杜绝“突破指标”的考核乱象。落实公务员考核评优向基层一线和艰苦岗位倾斜的要求,乡镇机关优秀公务员比例比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同等次的县级部门提高5%。对本年度受到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平时考核优秀的、县委组织部选派参加全县专项工作且考核优秀的,可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计入单位优秀比例;被评为县级以上乡村振兴“优秀驻村第一书记”“优秀驻村工作队员”的,可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占选派单位优秀比例。精准把控考核比例,引导全县公务员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
“打”实结果导向。在考核结果运用上突出差异化,坚持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相结合,将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干部职务职级、工资奖励的重要依据。对年度考核优秀的、记三等功的公务员发放1500元、3000元考核奖励,在提拔任用、职级晋升和评优树模中优先考虑。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不享受年终奖金,工资和职级晋升上予以暂缓,在全县“打”出“以实干为导向、以实绩论英雄”的鲜明导向,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供稿:永寿县委组织部